从日本进口硅胶制成人用品、润滑油等货物过程中,制作虚假报关单证,以低报价格的方法向海关申报进口,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79.9万余元。昨天,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走私普通货物罪案在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涉案公司总经理朱某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涉案公司被处罚金80万元。记者在现场看到,部分市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等旁听了此次庭审,并参与听庭评议暨检察开放日活动。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Y公司在从日本进口硅胶制成人用品、润滑油等货物过程中,该公司总经理朱某在明知实际成交价格的情况下,仍通过上海某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员工制作虚假报关单证,以低报价格的方法向海关申报进口。经海关核定,该公司采用上述方法共申报进口货物7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79.9万余元。
最终,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判处被告单位公司罚金80万元。
市人大代表钱翊睴在评议座谈会上指出,公诉人在庭审中充分运用PPT的形式呈现犯罪事实等内容,“我觉得这个形式很好,公诉人准备十分充分。”钱翊睴同时表示,走私类犯罪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建议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走私犯罪的预防工作和社会法制宣传工作。
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谈信友介绍,该院自实行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以来,截至今年10月25日,共受理新增管辖案件488件774人,中央政法委改革试点方案中确定各类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特殊案件管辖已全部覆盖。
>> 点击查看润滑油更多信息
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